莊公(經一·一)元年,春,王正月。
(經一·二)三月,夫人孫于齊。
(經一·三)夏,單伯送王姬。
(經一·四)秋,筑王姬之館于外。
(經一·五)冬,十月乙亥,陳侯林卒。
(經一·六)王使榮叔來錫桓公命。
(經一·七)王姬歸于齊。
(經一·八)齊師遷紀郱、鄑、郚。
(傳一·一)元年,春,不稱即位,文姜出故也。
(傳一·二)三月,夫人孫于齊,不稱姜氏,絕不為親,禮也。
(傳一·三)秋,筑王姬之館于外。為外,禮也。
莊公(經二·一)二年,春,王二月,葬陳莊公。
(經二·二)夏,公子慶父帥師伐於余丘。
(經二·三)秋,七月,齊王姬卒。
(經二·四)冬,十有二月,夫人姜氏會齊侯于禚。
(經二·五)乙酉,宋公馮卒。
(傳二·一)二年,冬,夫人姜氏會齊侯于禚。書奸也。
莊公(經三·一)三年,春,王正月,溺會齊師伐衛。
(經三·二)夏,四月,葬宋莊公。
(經三·三)五月,葬桓王。
(經三·四)秋,紀季以酅入于齊。
(經三·五)冬,公次于滑。
(傳三·一)三年,春,溺會齊師伐衛,疾之也。
(傳三·二)夏,五月,葬桓王,緩也。
(傳三·三)秋,紀季以酅入于齊,紀於是乎始判。
(傳三·四)冬,公次于滑,將會鄭伯,謀紀故也。鄭伯辭以難。凡師,一宿為舍,再宿為信,過信為次。
莊公(經四·一)四年,春,王二月,夫人姜氏享齊侯于祝丘。
(經四·二)三月,紀伯姬卒。
(經四·三)夏,齊侯、陳侯、鄭伯遇于垂。
(經四·四)紀侯大去其國。
(經四·五)六月乙丑,齊侯葬紀伯姬。
(經四·六)秋,七月。(經四·七)冬,公及齊人狩于禚。
(傳四·一)四年,春,王三月,楚武王荊尸,授師孑焉,以伐隨。將齊,入告夫人鄧曼曰:「餘心蕩。」鄧曼嘆曰:「王祿盡矣。盈而蕩,天之道也。先君其知之矣,故臨武事,將發大命,而蕩王心焉。若師徒無虧,王薨於行,國之福也。」王遂行,卒於樠木之下。令尹斗祁、莫敖屈重除道梁溠,營軍臨隨,隨人懼,行成。莫敖以王命入盟隨侯,且請為會於漢汭而還。濟漢而後發喪。
(傳四·二)紀侯不能下齊,以與紀季。夏,紀侯大去其國,違齊難也。
莊公(經五·一)五年,春,王正月。
(經五·二)夏,夫人姜氏如齊師。
(經五·三)秋,郳犁來來朝。
(經五·四)冬,公會齊人、宋人、陳人、蔡人伐衛。
(傳五·一)五年,秋,郳犁來來朝。名,未王命也。
(傳五·二)冬,伐衛,納惠公也。
莊公(經六·一)六年,春,王正月,王人子突救衛。
(經六·二)夏,六月,衛侯朔入于衛。
(經六·三)秋,公至自伐衛。
(經六·四)螟。
(經六·五)冬,齊人來歸衛俘。
(傳六·一)六年,春,王人救衛。夏,衛侯入,放公子黔牟于周,放甯跪于秦,殺左公子泄、右公子職,乃即位。君子以二公子之立黔牟為不度矣。夫能固位者,必度於本末,而後立衷焉。不知其本,不謀;知本之不枝,弗強。《詩》云:「本枝百世。」
(傳六·二)冬,齊人來歸衛寶,文姜請之也。
(傳六·三)楚文王伐申,過鄧。鄧祁侯曰:「吾甥也。」止而享之。騅甥、聃甥、養甥請殺楚子。鄧侯弗許。三甥曰:「亡鄧國者,必此人也。若不早圖,後君噬齊。其及圖之乎!圖之,此為時矣。」鄧侯曰:「人將不食吾餘。」對曰:「若不從三臣,抑社稷實不血食,而君焉取餘?」弗從。還年,楚子伐鄧。十六年,楚復伐鄧,滅之。
莊公(經七·一)七年,春,夫人姜氏會齊侯于防。
(經七·二)夏,四月辛卯,夜,恒星不見。夜中,星隕如雨。
(經七·三)秋,大水。(經七·四)無麥、苗。
(經七·五)冬,夫人姜氏會齊侯于穀。
(傳七·一)七年,春,文姜會齊侯于防,齊志也。
(傳七·二)夏,恒星不見,夜明也。星隕如雨,與雨偕也。
(傳七·三)秋,無麥、苗,不害嘉穀也。
莊公(經八·一)八年,春,王正月,師次于郎,以俟陳人、蔡人。(經八·二)甲午,治兵。
(經八·三)夏,師及齊師圍郕。郕降于齊師。(經八·四)秋,師還。
(經八·五)冬,十有一月癸未,齊無知弒其君諸兒。
(傳八·一)八年,春,治兵于廟,禮也。
(傳八·二)夏,師及齊師圍郕。郕降于齊師。仲慶父請伐齊師。公曰:「不可。我實不德,齊師何罪?罪我之由。夏書曰:『皋陶邁種德,德,乃降。』姑務修德,以待時乎!」秋,師還。君子是以善魯莊公。
(傳八·三)齊侯使連稱、管至父戍葵丘,瓜時而往,曰:「及瓜而代。」期戍,公問不至。請代,弗許。故謀作亂。僖公之母弟曰夷仲年,生公孫無知,有寵於僖公,衣服禮秩如適。襄公絀之。二人因之以作亂。連稱有從妹在公宮,無寵,使間公。曰:「捷,吾以汝為夫人。」
(傳八·三)冬,十二月,齊侯游于姑棼,遂田于貝丘。見大豕。從者曰:「公子彭生也。」公怒,曰:「彭生敢見!」射之。豕人立而啼。公懼,隊于車。傷足,喪屨。反,誅屨於徒人費。弗得,鞭之,見血。走出,遇賊于門。劫而束之。費曰:「我奚御哉?」袒而示之背。信之。費請先入。伏公而出,鬭,死于門中。石之紛如死于階下。遂入,殺孟陽于床。曰:「非君也,不類。」見公之足于戶下,遂弒之,而立無知。初,襄公立,無常。鮑叔牙曰:「君使民慢,亂將作矣。」奉公子小白出奔莒。亂作,管夷吾、召忽奉公子糾來奔。
(傳八·四)初,公孫無知虐于雍廩。
莊公(經九·一)九年,春,齊人殺無知。
(經九·二)公及齊大夫盟于蔇。
(經九·三)夏,公伐齊,納子糾。齊小白入于齊。
(經九·四)秋,七月丁酉,葬齊襄公。
(經九·五)八月庚申,及齊師戰于乾時,我師敗績。
(經九·六)九月,齊人取子糾殺之。(經九·七)冬,浚洙。
(傳九·一)九年,春,雍廩殺無知。
(傳九·二)公及齊大夫盟于蔇,齊無君也。
(傳九·三)夏,公伐齊,納子糾。桓公自莒先入。
(傳九·四)秋,師及齊師戰于乾時,我師敗績。公喪戎路,傳乘而歸。秦子、梁子以公旗辟于下道,是以皆止。
(傳九·五)鮑叔帥師來言曰:「子糾,親也,請君討之。管、召,讎也,請受而甘心焉。」乃殺子糾于生竇。召忽死之。管仲請囚,鮑叔受之,及堂阜而稅之。歸而以告曰:「管夷吾治於高傒,使相可也。」公從之。
莊公(經十·一)十年,春,王正月,公敗齊師于長勺。
(經十·二)二月,公侵宋。
(經十·三)三月,宋人遷宿。
(經十·四)夏,六月,齊師、宋師次于郎。公敗宋師于乘丘。
(經十·五)秋,九月,荊敗蔡師于莘,以蔡侯獻舞歸。
(經十·六)冬,十月,齊師滅譚。譚子奔莒。
(傳十·一)十年,春,齊師伐我。公將戰。曹劌請見。其鄉人曰:「肉食者謀之,又何間焉?」劌曰:「肉食者鄙,未能遠謀。」乃入見,問何以戰。公曰:「衣食所安,弗敢專也,必以分人。」對曰:「小惠未遍,民弗從也。」公曰:「犧牲玉帛,弗敢加也,必以信。」對曰:「小信未孚,神弗福也。」公曰:「小大之獄,雖不能察,必以情。」對曰:「忠之屬也,可以一戰。戰,則請從。」公與之乘。戰于長勺。公將鼓之。劌曰:「未可。」齊人三鼓。劌曰:「可矣!」齊師敗績。公將馳之。劌曰:「未可。」下,視其轍,登軾而望之,曰:「可矣!」遂逐齊師。既克,公問其故。對曰:「夫戰,勇氣也。一鼓作氣,再而衰,三而竭。彼竭我盈,故克之。夫大國,難測也,懼有伏焉。吾視其轍亂,望其旗靡,故逐之。」
(傳十·二)夏,六月,齊師、宋師次于郎。公子偃曰:「宋師不整,可敗也。宋敗,齊必還。請擊之。」公弗許。自雩門竊出,蒙皋比而先犯之。公從之。大敗宋師于乘丘。齊師乃還。
(傳十·三)蔡哀侯娶于陳,息侯亦娶焉。息媯將歸,過蔡。蔡侯曰:「吾姨也。」止而見之,弗賓。息侯聞之,怒,使謂楚文王曰:「伐我,吾求救於蔡而伐之。」楚子從之。秋,九月,楚敗蔡師于莘,以蔡侯獻舞歸。
(傳十·四)齊侯之出也,過譚,譚不禮焉。及其入也,諸侯皆賀,譚又不至。冬,齊師滅譚,譚無禮也。譚子奔莒,同盟故也。
莊公(經十一·一)十有一年,春,王正月。
(經十一·二)夏,五月戊寅,公敗宋師于鄑。
(經十一·三)秋,宋大水。
(經十一·四)冬,王姬歸于齊。
(傳十一·一)十一年,夏,宋為乘丘之役故,侵我。公禦之。宋師未陳而薄之,敗諸鄑。凡師,敵未陳曰敗某師,皆陳曰戰,大崩曰敗績。得俊曰克,覆而敗之曰取某師,京師敗曰王師敗績于某。
(傳十一·二)秋,宋大水。公使吊焉,曰:「天作淫雨,害於粢盛,若之何不吊?」對曰:「孤實不敬,天降之災,又以為君憂,拜命之辱。」臧文仲曰:「宋其興乎!禹、湯罪己,其興也悖焉;桀、紂罪人,其亡也忽焉。且列國有兇,稱孤,禮也。言懼而名禮,其庶乎!」既而聞之曰公子御說之辭也。臧孫達曰:「是宜為君,有恤民之心。」
(傳十一·三)冬,齊侯來逆共姬。
(傳十一·四)乘丘之役,公以金仆姑射南宮長萬,公右歂孫生搏之。宋人請之。宋公靳之,曰:「始吾敬子;今子,魯囚也,吾弗敬子矣。」病之。
莊公(經十二·一)十有二年,春,王三月,紀叔姬歸于酅。
(經十二·二)夏,四月。
(經十二·三)秋,八月甲午,宋萬弒其君捷及其大夫仇牧。
(經十二·四)冬,十月,宋萬出奔陳。
(傳十二·一)十二年,秋,宋萬弒閔公于蒙澤。遇仇牧于門,批而殺之。遇大宰督于東宮之西,又殺之。立子游。群公子奔蕭,公子御說奔亳。南宮牛、猛獲帥師圍亳。
(傳十二·一)冬,十月,蕭叔大心及戴、武、宣、穆、莊之族,以曹師伐之。殺南宮牛于師,殺子游于宋,立桓公。猛獲奔衛。南宮萬奔陳,以乘車輦其母,一日而至。宋人請猛獲于衛。衛人欲勿與。石祁子曰:「不可,天下之惡一也,惡於宋而保於我,保之何補?得一夫而失一國,與惡而棄好,非謀也。」衛人歸之。亦請南宮萬于陳,以賂。陳人使婦人飲之酒,而以犀革裹之。比及宋,手足皆見。宋人皆醢之。
莊公(經十三·一)十有三年,春,齊侯、宋人、陳人、蔡人、邾人會于北杏。
(經十三·二)夏,六月,齊人滅遂。
(經十三·三)秋,七月。(經十三·四)冬,公會齊侯盟于柯。
(傳十三·一)十三年,春,會于北杏,以平宋亂。遂人不至。夏,齊人滅遂而戍之。
(傳十三·二)冬,盟于柯,始及齊平也。
(傳十三·三)宋人背北杏之會。
莊公(經十四·一)十有四年,春,齊人、陳人、曹人伐宋。
(經十四·二)夏,單伯會伐宋。
(經十四·三)秋,七月,荊入蔡。
(經十四·四)冬,單伯會齊侯、宋公、衛侯、鄭伯于鄄。
(傳十四·一)十四年,春,諸侯伐宋。齊請師于周。夏,單伯會之。取成于宋而還。
(傳十四·二)鄭厲公自櫟侵鄭,及大陵,獲傅瑕。傅瑕曰:「茍舍我,吾請納君。」與之盟而赦之。六月甲子,傅瑕殺鄭子及其二子,而納厲公。初,內蛇與外蛇鬭於鄭南門中,內蛇死。六年而厲公入。公聞之,問於申繻曰:「猶有妖乎?」對曰:「人之所忌,其氣焰以取之。妖由人興也。人無釁焉,妖不自作。人棄常,則妖興,故有妖。」厲王入,遂殺傅瑕。使謂原繁曰:「傅瑕貳,周有常刑,既伏其罪矣。納我而無二心者,吾皆許之上大夫之事,吾愿與伯父圖之。且寡人出,伯父無里言。入,又不念寡人,寡人憾焉。」對曰:「先君桓公命我先人典司宗祏。社稷有主,而外其心,其何貳如之?茍主社稷,國內之民,其誰不為臣?臣無二心,天之制也。子儀在位,十四年矣;而謀召君者,庸非二乎?莊公之子猶有八人,若皆以官爵行賂勸貳而可以濟事,君其若之何?臣聞命矣。」乃縊而死。
(傳十四·三)蔡哀侯為莘故,繩息媯以語楚子。楚子如息,以食入享,遂滅息。以息媯歸,生堵敖及成王焉。未言。楚子問之。對曰:「吾一婦人,而事二夫,縱弗能死,其又奚言?」楚子以蔡侯滅息,遂伐蔡。秋,七月,楚入蔡。君子曰:「商書所謂『惡之易也,如火之燎于原,不可鄉邇,其猶可撲滅』者,其如蔡哀侯乎!」
(傳十四·四)冬,會于鄄,宋服故也。
莊公(經十五·一)十有五年,春,齊侯、宋公、陳侯、衛侯、鄭伯會于鄄。
(經十五·二)夏,夫人姜氏如齊。
(經十五·三)秋,宋人、齊人、邾人伐郳。
(經十五·四)鄭人侵宋。(經十五·五)冬,十月。
(傳十五·一)十五年,春,復會焉,齊始霸也。
(傳十五·二)秋,諸侯為宋伐郳。鄭人間之而侵宋。
莊公(經十六·一)十有六年,春,王正月。
(經十六·二)夏,宋人、齊人、衛人伐鄭。
(經十六·三)秋,荊伐鄭。
(經十六·四)冬,十有二月,會齊侯、宋公、陳侯、衛侯、鄭伯、許男、滑伯、滕子同盟于幽。
(經十六·五)邾子克卒。
莊公(傳十六·一)十六年,夏,諸侯伐鄭,宋故也。
(傳十六·二)鄭伯自櫟入,緩告于楚。秋,楚伐鄭,及櫟,為不禮故也。
(傳十六·三)鄭伯治與於雍糾之亂者,九月,殺公子閼,刖強鉏。公父定叔出奔衛。三年而復之,曰:「不可使共叔無後於鄭。」使以十月入,曰:「良月也,就盈數焉。」君子謂強鉏不能衛其足。
(傳十六·四)冬,同盟于幽,鄭成也。
(傳十六·五)王使虢公命曲沃伯以一軍為晉侯。
(傳十六·六)初,晉武公伐夷,執夷詭諸。蔿國請而免之。既而弗報,故子國作亂,謂晉人曰:「與我伐夷而取其地。」遂以晉師伐夷,殺夷詭諸。周公忌父出奔虢。惠王立而復之。
莊公(經十七·一)十有七年,春,齊人執鄭詹。
(經十七·二)夏,齊人殲于遂。
(經十七·三)秋,鄭詹自齊逃來。
(經十七·四)冬,多麋。
(傳十七·一)十七年,春,齊人執鄭詹,鄭不朝也。
(傳十七·二)夏,遂因氏、頜氏、工婁氏、須遂氏饗齊戍,醉而殺之,齊人殲焉。
莊公(經十八·一)十有八年,春,王三月,日有食之。
(經十八·二)夏,公追戎于濟西。
(經十八·三)秋,有蜮。
(經十八·四)冬,十月。
(傳十八·一)十八年,春,虢公、晉侯朝王。王饗醴,命之宥。皆賜玉五、馬三匹,非禮也。王命諸侯,名位不同,禮亦異數,不以禮假人。
(傳十八·二)虢公、晉侯、鄭伯使原莊公逆王后于陳。陳媯歸于京師,實惠後。
(傳十八·三)夏,公追戎于濟西。不言其來,諱之也。
(傳十八·四)秋,有蜮,為災也。
(傳十八·五)初,楚武王克權,使鬭緡尹之,以叛,圍而殺之。遷權於那處,使閻敖尹之。及文王即位,與巴人伐申,而驚其師。巴人叛楚而伐那處,取之,遂門于楚。閻敖游涌而逸。楚子殺之。其族為亂。冬,巴人因之以伐楚。
莊公(經十九·一)十有九年,春,王正月。(經十九·二)夏,四月。
(經十九·三)秋,公子結媵陳人之婦于鄄,遂及齊侯、宋公盟。
(經十九·四)夫人姜氏如莒。
(經十九·五)冬,齊人、宋人、陳人伐我西鄙。
(傳十九·一)十九年,春,楚子禦之,大敗於津。還,鬻拳弗納,遂伐黃。敗黃師于踖陵。還,及湫,有疾。夏,六月庚申,卒。鬻拳葬諸夕室。亦自殺也,而葬於绖皇。初,鬻拳強諫楚子。楚子弗從。臨之以兵,懼而從之。鬻拳曰:「吾懼君以兵,罪莫大焉。」遂自刖也。楚人以為大閽,謂之大伯。使其後掌之。君子曰:「鬻拳可謂愛君矣!諫以自納於刑,刑猶不忘納君於善。」
(傳十九·二)初,王姚嬖于莊王,生子頹。子頹有寵,蔿國為之師。及惠王即位,取蔿國之圃以為囿。邊伯之宮近於王宮,王取之。王奪子禽、祝跪與詹父田,而收膳夫之秩,故蔿國、邊伯、石速、詹父、子禽、祝跪作亂,因蘇氏。秋,五大夫奉子頹以伐王,不克,出奔溫。蘇子奉子頹以奔衛。衛師、燕師伐周。冬,立子頹。
莊公(經二十·一)二十年,春,王二月,夫人姜氏如莒。
(經二十·二)夏,齊大災。
(經二十·三)秋,七月。
(經二十·四)冬,齊人伐戎。
(傳二十·一)二十年,春,鄭伯和王室,不克。執燕仲父。夏,鄭伯遂以王歸。王處于櫟。秋,王及鄭伯入于鄔。遂入成周。取其寶器而還。冬,王子頹享五大夫,樂及遍舞。鄭伯聞之,見虢叔曰:「寡人聞之:哀樂失時,殃咎必至。今王子頹歌舞不倦,樂禍也。夫司寇行戮,君為之不舉,而況敢樂禍乎?奸王之位,禍孰大焉?臨禍忘憂,憂必及之。盍納王乎?」虢公曰:「寡人之愿也。」
莊公(經二一·一)二十有一年,春,王正月。
(經二一·二)夏,五月辛酉,鄭伯突卒。
(經二一·三)秋,七月戊戌,夫人姜氏薨。
(經二一·四)冬,十有二月,葬鄭厲公。
(傳二一·一)二十一年,春,胥命于弭。夏,同伐王城。鄭伯將王自圉門入。虢叔自北門入。殺王子頹及五大夫。鄭伯享王于闕西辟,樂備。王與之武公之略,自虎牢以東。原伯曰:「鄭伯效尤,其亦將有咎!」五月,鄭厲公卒。王巡虢守,虢公為王宮于玤,王與之酒泉。鄭伯之享王也,王以後之鞶監予之。虢公請器,王予之爵。鄭伯由是始惡於王。冬,王歸自虢。
莊公(經二二·一)二十有二年,春,王正月,肆大眚。
(經二二·二)癸醜,葬我小君文姜。
(經二二·三)陳人殺其公子御寇。
(經二二·四)夏,五月。
(經二二·五)秋,七月丙申,及齊高傒盟于防。
(經二二·六)冬,公如齊納幣。
(傳二二·一)二十二年,春,陳人殺其大子御寇。陳公子完與顓孫奔齊。顓孫自齊來奔。齊侯使敬仲為卿。辭曰:「羈旅之臣幸若獲宥,及於寬政,赦其不閑於教訓,而免於罪戾,弛於負擔,君之惠也。所獲多矣,敢辱高位以速官謗?請以死告。詩云:『翹翹車乘,招我以弓。豈不欲往?畏我友朋。』」使為工正。飲桓公酒,樂。公曰:「以火繼之。」辭曰:「臣卜其晝,未卜其夜,不敢。」君子曰:「酒以成禮,不繼以淫,義也;以君成禮,弗納於淫,仁也。」初,懿氏卜妻敬仲。其妻占之,曰:「吉。是謂『鳳皇于飛,和鳴鏘鏘。有媯之後,將育于姜。五世其昌,并于正卿。八世之後,莫之與京。』」
(傳二二·一)陳厲公,蔡出也,故蔡人殺五父而立之。生敬仲。其少也,周史有以《周易》見陳侯者,陳侯使筮之,遇觀之否,曰:「是謂『觀國之光,利用賓于王。』此其代陳有國乎?不在此,其在異國;非此其身,在其子孫。光,遠而自他有耀者也。坤,土也;巽,風也;乾,天也。風為天於土上,山也。有山之材,而照之以天光,於是乎居土上,故曰『觀國之光,利用賓于王』。庭實旅百,奉之以玉帛,天地之美具焉,故曰『利用賓于王』。猶有觀焉,故曰其在後乎!風行而著於土,故曰其在異國乎!若在異國,必姜姓也。姜,大岳之後也。山岳則配天。物莫能兩大。陳衰,此其昌乎!」及陳之初亡也,陳桓子始大於齊;其後亡也,成子得政。
莊公(經二三·一)二十有三年,春,公至自齊。(經二三·二)祭叔來聘。
(經二三·三)夏,公如齊觀社。
(經二三·四)公至自齊。
(經二三·五)荊人來聘。
(經二三·六)公及齊侯遇于穀。
(經二三·七)蕭叔朝公。
(經二三·八)秋,丹桓宮楹。
(經二三·九)冬,十有一月,曹伯射姑卒。
(經二三·十)十有二月甲寅,公會齊侯盟于扈。
(傳二三·一)二十三年,夏,公如齊觀社,非禮也。曹劌諫曰:「不可。夫禮,所以整民也。故會以訓上下之則,制財用之節;朝以正班爵之義,帥長幼之序;征伐以討其不然。諸侯有王,王有巡守,以大習之。非是,君不舉矣。君舉必書。書而不法,後嗣何觀?」
(傳二三·二)晉桓、莊之族偪,獻公患之。士蔿曰:「去富子,則群公子可謀也已。」公曰:「爾試其事。」士蔿與群公子謀,譖富子而去之。
(傳二三·三)秋,丹桓宮之楹。
莊公(經二四·一)二十有四年,春,王三月,刻桓宮桷。
(經二四·二)葬曹莊公。
(經二四·三)夏,公如齊逆女。
(經二四·四)秋,公至自齊。
(經二四·五)八月丁丑,夫人姜氏入。
(經二四·六)戊寅,大夫宗婦覿,用幣。
(經二四·七)大水。
(經二四·八)冬,戎侵曹。
(經二四·九)曹羈出奔陳。
(經二四·十)赤歸于曹。
(經二四·十一)郭公。
(傳二四·一)二十四年,春,刻其桷,皆非禮也。御孫諫曰:「臣聞之:『儉,德之共也;侈,惡之大也。』先君有共德,而君納諸大惡,無乃不可乎?」
(傳二四·二)秋,哀姜至,公使宗婦覿,用幣,非禮也。御孫曰:「男贄,大者玉帛,小者禽鳥,以章物也。女贄,不過榛、栗、棗、修,以告虔也。今男女同贄,是無別也。男女之別,國之大節也;而由夫人亂之,無乃不可乎?」
(傳二四·三)晉士蔿又與群公子謀,使殺游氏之二子。士蔿告晉侯曰:「可矣。不過二年,君必無患。」
莊公(經二五·一)二十有五年,春,陳侯使女叔來聘。
(經二五·二)夏,五月癸醜,衛侯朔卒。
(經二五·三)六月辛末朔,日有食之,鼓、用牲于社。
(經二五·四)伯姬歸于杞。
(經二五·五)秋,大水,鼓、用牲于社、于門。
(經二五·六)冬,公子友如陳。
莊公(傳二五·一)二十五年,春,陳女叔來聘,始結陳好也。嘉之,故不名。
(傳二五·二)夏,六月辛未,朔,日有食之,鼓、用牲于社,非常也。唯正月之朔,慝未作,日有食之,於是乎用幣于社,伐鼓于朝。
(傳二五·三)秋,大水,鼓、用牲于社、于門,亦非常也。凡天災,有幣,無牲。非日、月之眚不鼓。
(傳二五·四)晉士蔿使群公子盡殺游氏之族,乃城聚而處之。
(傳二五·五)冬,晉侯圍聚,盡殺群公子。
莊公(經二六·一)二十有六年,春,公伐戎。
(經二六·二)夏,公至自伐戎。
(傳二六·三)曹殺其大夫。
(經二六·四)秋,公會宋人、齊人伐徐。
(經二六·五)冬,十有二月癸亥朔,日有食之。
(傳二六·一)二十六年,春,晉士蔿為大司空。
(傳二六·二)夏,士蔿城絳,以深其宮。
(傳二六·三)秋,虢人侵晉。冬,虢人又侵晉。
莊公(經二七·一)二十有七年,春,公會杞伯姬于洮。
(經二七·二)夏,六月,公會齊侯、宋公、陳侯、鄭伯同盟于幽。
(經二七·三)秋,公子友如陳,葬原仲。
(經二七·四)冬,杞伯姬來。
(經二七·五)莒慶來逆叔姬。
(經二七·六)杞伯來朝。
(經二七·七)公會齊侯于城濮。
(傳二七·一)二十七年,春,公會杞伯姬于洮,非事也。天子非展義不巡守,諸侯非民事不舉,卿非君命不越竟。
(傳二七·二)夏,同盟于幽,陳、鄭服也。
(傳二七·三)秋,公子友如陳葬原仲,非禮也。原仲,季友之舊也。
(傳二七·四)冬,杞伯姬來,歸寧也。凡諸侯之女,歸寧曰來,出曰來歸,夫人歸寧曰如某,出曰歸于某。
(傳二七·五)晉侯將伐虢。士蔿曰:「不可。虢公驕,若驟得勝於我,必棄其民。無眾而後伐之,欲禦我,誰與?夫禮、樂、慈、愛,戰所畜也。夫民,讓事、樂和、愛親、哀喪,而後可用也。虢弗畜也,亟戰,將饑。」
(傳二七·六)王使召伯廖賜齊侯命,且請伐衛,以其立子頹也。
莊公(經二八·一)二十有八年,春,王三月甲寅,齊人伐衛。衛人及齊人戰,衛人敗績。
(經二八·二)夏,四月丁未,邾子瑣卒。
(經二八·三)秋,荊伐鄭,公會齊人、宋人救鄭。
(經二八·四)冬,筑郿。
(經二八·五)大無麥、禾,臧孫辰告糴于齊。
(傳二八·一)二十八年,春,齊侯伐衛,戰,敗衛師,數之以王命,取賂而還。
(傳二八·二)晉獻公娶于賈,無子。烝於齊姜,生秦穆夫人及太子申生。又娶二女於戎,大戎狐姬生重耳,小戎子生夷吾。晉伐驪戎,驪戎男女以驪姬,歸,生奚齊,其娣生卓子。驪姬嬖,欲立其子,賂外嬖梁五與東關嬖五,使言於公曰:「曲沃,君之宗也;蒲與二屈,君之疆也;不可以無主。宗邑無主,則民不威;疆埸無主,則啟戎心;戎之生心,民慢其政,國之患也。若使大子主曲沃,而重耳、夷吾主蒲與屈,則可以威民而懼戎,且旌君伐。」使俱曰:「狄之廣莫,於晉為都。晉之啟土,不亦宜乎!」晉侯說之。夏,使大子居曲沃,重耳居蒲城,夷吾居屈。群公子皆鄙。唯二姬之子在絳。二五卒與驪姬譖群公子而立奚齊,晉人謂之二五耦。
(傳二八·三)楚令尹子元欲蠱文夫人,為館於其宮側,而振萬焉。夫人聞之,泣曰:「先君以是舞也習戎備也。今令尹不尋諸仇讎,而於未亡人之側,不亦異乎!」御人以告子元。子元曰:「婦人不忘襲讎,我反忘之!」秋,子元以車六百乘伐鄭,入于桔柣之門。子元、斗御強、斗梧、耿之不比為旆,斗班、王孫游、王孫喜殿。眾車入自純門,及逵市。縣門不發。楚言而出。子元曰:「鄭有人焉。」諸侯救鄭。楚師夜遁。鄭人將奔桐丘,諜告曰:「楚幕有烏。」乃止。
(傳二八·四)冬,饑,臧孫辰告糴于齊,禮也。
(傳二八·五)筑郿,非都也。凡邑:有宗廟先君之主曰都,無曰邑。邑曰筑,都曰城。
莊公(經二九·一)二十有九年,春,新延廄。
(經二九·二)夏,鄭人侵許。
(經二九·三)秋,有蜚。
(經二九·四)冬,十有二月,紀叔姬卒。
(經二九·五)城諸及防。
(傳二九·一)二十九年,春,新作延廄,書不時也。凡馬,日中而出,日中而入。
(傳二九·二)夏,鄭人侵許。凡師,有鐘鼓曰伐,無曰侵,輕曰襲。
(傳二九·三)秋,有蜚,為災也。凡物,不為災,不書。
(傳二九·四)冬,十二月,城諸及防,書,時也。凡土功,龍見而畢務,戒事也;火見而致用,水昏正而栽,日至而畢。
(傳二九·五)樊皮叛王。
莊公(經三十·一)三十年,春,王正月。
(經三十·二)夏,次于成。
(經三十·三)秋,七月,齊人降鄣。
(經三十·四)八月癸亥,葬紀叔姬。
(經三十·五)九月庚午朔,日有食之,鼓、用牲于社。
(經三十·六)冬,公及齊侯遇于魯濟。
(經三十·七)齊人伐山戎。
(傳三十·一)三十年,春,王命虢公討樊皮。夏,四月丙辰,虢公入樊,執樊仲皮,歸于京師。
(傳三十·二)楚公子元歸自伐鄭,而處王宮。斗射師諫,則執而梏之。秋,申公斗班殺子元。斗穀於菟為令尹,自毀其家,以紓楚國之難。
(傳三十·三)冬,遇于魯濟,謀山戎也。以其病燕故也。
莊公(經三一·一)三十有一年,春,筑臺于郎。
(經三一·二)夏,四月,薛伯卒。
(經三一·三)筑臺于薛。
(經三一·四)六月,齊侯來獻戎捷。
(經三一·五)秋,筑臺于秦。
(經三一·六)冬,不雨。
(傳三一·一)三十一年,夏,六月,齊侯來獻戎捷,非禮也。凡諸侯有四夷之功,則獻于王,王以警于夷;中國則否。諸侯不相遺俘。
莊公(經三二·一)三十有二年,春,城小穀。
(經三二·二)夏,宋公,齊侯遇于梁丘。
(經三二·三)秋,七月癸巳,公子牙卒。
(經三二·四)八月癸亥,公薨于路寢。
(經三二·五)冬,十月己未,子般卒。
(經三二·六)公子慶父如齊。
(經三二·七)狄伐邢。
(傳三二·一)三十二年,春,城小穀,為管仲也。
(傳三二·二)齊侯為楚伐鄭之故,請會于諸侯。宋公請先見于齊侯。夏,遇于梁丘。
(傳三二·三)秋,七月,有神降于莘。惠王問諸內史過曰:「是何故也?」對曰:「國之將興,明神降之,監其德也;將亡,神又降之,觀其惡也。故有得神以興,亦有以亡,虞、夏、商、周皆有之。」王曰:「若之何?」對曰:「以其物享焉。其至之日,亦其物也。」王從之。內史過往,聞虢請命,反曰:「虢必亡矣。虐而聽於神。」神居莘六月。虢公使祝應、宗區、史嚚享焉。神賜之土田。史嚚曰:「虢其亡乎!吾聞之:國將興,聽於民;將亡,聽於神。神,聰明正直而壹者也,依人而行。虢多涼德,其何土之能得?」
(傳三二·四)初,公筑臺,臨黨氏,見孟任,從之。閟。而以夫人言,許之,割臂盟公。生子般焉。雩,講于梁氏,女公子觀之。圉人犖自墻外與之戲。子般怒,使鞭之。公曰:「不如殺之,是不可鞭。犖有力焉,能投蓋于稷門。」公疾,問後於叔牙。對曰:「慶父材。」問於季友。對曰:「臣以死奉般。」公曰:「鄉者牙曰『慶父材』。」成季使以君命命僖叔,待于鍼巫氏,使鍼季酖之,曰:「飲此,則有後於魯國;不然,死且無後。」飲之,歸,及逵泉而卒。立叔孫氏。
(傳三二·五)八月癸亥,公薨于路寢。子般即位,次于黨氏。冬,十月己未,共仲使圉人犖賊子般于黨氏。成季奔陳。立閔公。